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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兰芳共和国”可以被视为一个国家吗?

[名称“兰芳共和国”出现]
“兰芳共和国”这个词是荷兰的罪犯高燕(J.
J.
M.

如上所述,Groot,18541921。
高燕曾经在印尼工作过。在“兰芳将军制度”的最后一年,他与最后一位“大唐酋长”刘亚生有了关系。
在荷兰人于1885年解散“兰芳将军制度”后的第二年,他写了“婆罗洲的中国公司制度”一书并写下了他对兰芳的理解。
高燕认为如下:
“中国农村的兰芳和农村老年人与村民社区的自治权一致,可以根据人们的需要来管理公共关系。
兰芳是一个政治共和国的寡头政治国家。

很多人都很高兴看到高阳的说法。他提到“兰芳”,但他称之为“共和国”。
经过一百多年的历史,“兰芳共和国”的名字已经不复存在。
(比较荷兰东印度群岛和美国,你可以看到荷兰的殖民地不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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